各教学单位:
课表内容见附件,其中“备注”一栏中如无特殊证明,一般为硕士研究生开设课程。
公共课程开课时间为第4~19周,考试时间为第20~21周,具体研究生教学作息时间不变,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办公室
最新更新时间: 2008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