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工程无偿资金援助概要介绍
录入: 中国公益网 时间:2007-5-22 浏览:121
利民工程无偿资金援助是对发展中国家的NGO、地方公共团体、研究·医疗机构等实施的经济·社会开发项目、以提高基层社会当地居民的福利为目的、由管辖各地区的大使馆、总领事馆为直接窗口迅速并正确的进行资金援助的一项制度,于1989年度建立。对每个项目的支援原则上最高为1000万日元(约68万元人民币)、规模比较小,但是作为能够细致地对应基层水平上的多种需求的援助而获得了各方面的高度评价。自该制度建立以来一直在扩充其规模。预算额从89年度的3亿日元发展为98年度的57亿日元。实施项目数量从89年度的95个发展为98年度的l064个。 对象领域除了以初等教育为中心的教育·研究领域获得最多资金外,保险医疗领域、民生·环境领域位于其次。 实施的过程如下: (1)提交各馆指定的申请书 (2)各馆就申请项目进行研究·(3)日本国外务省承认实施项目 (4)与各馆签订赠送合同 (5)审查采购合同 (6)提供资金 (7)实施项目 (8)提交中期报告 (9)提交最终报告